2024-05-21 01:48:34 | 言晓网
湖南信息学院招生办电话0731-84098666。
湖南信息学院
湖南信息学院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隶属湖南省人民政府管理,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的本科高校。
1997年,学校前身湖南信息专修学院在长沙市张公岭设立。2005年,学校升格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成立。2014年,学校在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基础上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湖南信息学院。
学校下设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学院、国际商学院、艺术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信息技术研究院10个学院,开设30余个专业。 言晓网
1997年12月10日,经湖南省教育委员会(湘教函【1997】135号)文件批准,学校前身湖南信息专修学院在长沙市张公岭设立。
2005年3月3日,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教函【2005】31号文件)批准、教育部核准,学校升格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在长沙经济开发区毛塘工业园正式成立。
2014年5月16日,经教育部(教发函【2014】110号文件)批准,学校在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基础上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湖南信息学院。
2021年8月25日,由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文《关于公布增设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名单的通知》(湘教函【2021】235号),批准湖南信息学院等本科高校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招生办咨询电话:0731-88228033。
拓展知识: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Hunan First Normal University)简称湖南一师,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是国家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湖南“马云乡村师范生计划”合作院校。学院前身为南宋时期张栻创办的城南书院,1903年始立为湖南师范馆。
1912年和1914年相继改为湖南公立第一师范学校和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解放后更名为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毛泽东为学校题名“第一师范”;2000年3月学校升格为普通高等师范专科学校;2008年4月升格为普通高等师范本科院校,并更名为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18年7月,成为硕士学位立项建设授予单位;
2019年列为湖南省本科第一批招生高校;2021年教育部设立专项计划支持学校与湖南师范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截至2023年6月,学校有城南书院、东方红和黄花三个校区,占地1346亩,馆藏纸质图书218万册,电子图书250余万册;
设有15个教学科研学院、2所产业学院、2所附属小学,开设38个本科专业;有在职教职工1300余人,在校生2万余人。
截至2023年6月,学校设有15个教学科研学院、2所产业学院、2所附属小学,开设38个本科专业,专业覆盖了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等八大学科门类。
截至2023年6月,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300余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30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48人,博士450人。
拥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等60人,1个教师团队入选教育部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湖南文理学院2018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文理学院是一所多学科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专业涵盖文、理、工、农、史、法、经、管、教、艺10大学科门类。
第三条 学校设有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史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艺术表演与传媒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国际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21个教学院、1个独立学院——芙蓉学院。
第四条 学校2018年招生专业有: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历史学、英语、商务英语、日语、法学、思想政治教育、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数学、应用统计学、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工程、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生物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农学、水产养殖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自动化、通信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土木工程、城乡规划、音乐学、舞蹈编导、学前教育、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汽车服务工程、金融工程、环境科学、风景园林、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54个本科专业(其中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五年,其它专业学制四年)。
我校与加拿大菲莎河谷大学合作,举办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国标代码10549,省招生代码4318)
第七条 办学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3150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的日常招生工作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工作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执行学校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
2.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
3.协助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等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复测、复检)。
4.上报有关招生数据,做好年度招生工作总结。
第十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监察处和党政督导室、审计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十一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工作通知》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学科发展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校务会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三条 2018年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组织本科招生,其中艺术类专业计划投放在湖南、山东、陕西、福建、广西、山西、贵州、甘肃、江苏、浙江、江西、河北、新疆13个省(市、自治区)。同时面向湖南、河北、山东、上海、湖北、广东、广西7个省(市、自治区)组织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招生。详细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四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并需参加生源所在地组织的高考口语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其中英语专业考生高考英语成绩110分以上(含110分),商务英语专业考生高考英语成绩100分以上(含100分)。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五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未填报该专业志愿的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 学校依据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按志愿先后、分数高低依次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英语分数高的考生,若英语分数也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文史类专业(含在考生所在省份为文史类专业的兼招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也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分数高的考生;理工类专业(含在考生所在省份为理工类专业的兼招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也相同,则优先录取数学分数高的考生。
第二十条 专业安排按考生志愿先后、分数高低排序。若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凡我校在生源地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了校考的,考生需参加我校校考并且考试合格。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数、报考人数和专业考试成绩,严格按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比例发放湖南文理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我校未设置艺术类专业考点省份的考生,应获得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
凡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的考生,在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我校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30%+校考专业分×7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凡我校未在生源地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校考的,我校按照生源地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体育专业投档办法和录取原则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相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四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二十五条 湖南省农村初中、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计划招生录取工作按国家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六条 录取结果通过我校的招生信息网公布,并用特快专递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在入校后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复测。对复查(复测、复检)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二十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六不准”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严格保守招生工作秘密。
第七章 其 他
第三十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各项收费标准见《招生简章》或《入学须知》。
第三十一条 为激励学生全面发展,除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外,学校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还采取以下资助措施:
1、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帮助;
2、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3、对家庭临时发生变故的学生提供临时困难补助;
4、争取社会团体或个人的捐助。
第三十二条 学校各学院及专业介绍、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见招生简章和学校网站。
第三十三条 学校网址: ;招生就业处网址: ;招生办公室信箱: [email protected] ;招生咨询电话:0736-7186057(兼传真)、0736-7186059。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则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处。
以上就是言晓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湖南信息学院招生办电话(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招生办电话)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24-04-20 22:5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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